在房產租賃產生的稅費中,一般先按“住宅”和“非住宅”兩大類加以區分,商鋪租賃自然是屬于“非住宅”這一類,普票和專票所繳納稅率有細微差異。
增值稅早期是通過營業稅的方式征收,在2016年才正式改為統一以“增值稅”的形式征收,也就是所謂的“營改增”。如果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0萬元,且代開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,免征增值稅及相應附加稅費。
附加稅包括城建稅、教育附加稅、地方教育附加稅等,不同地方(以市、縣、鎮、鄉村等)有不同的征收標準,且加上各地還有不同的優惠政策,計算比較繁瑣,具體以當地稅務部門要求為準。
房產稅和印花稅這兩年因為政策上有較多優惠措施,都是減半征收,尤其是印花稅,針對一些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,還有免征優惠。
個人所得稅,有的地方還有核定征收稅率(如果你出租房產過程中的費用都能核算清楚且有相應憑證,一般為發票,可以選擇核實征收;反之,如果自己也都知道出租房產發生的費用,稅務機關也無法了解到,只能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)。如深圳,個稅核定征收1%,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優惠。
企業所得稅,出租主體是企業的繳納,如果是個人的,則按個稅法不同層級遞增繳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