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不可以。
40年產權年限的房子一般為商業性質,是不能落戶及劃分學區的。不過具體的購房落戶政策也要看各個城市的具體要求,但大多數城市的購房落戶標準,是對房產面積大小、產權性質有嚴格要求的。
40產權的房子,除了不能落戶,還有不能公積金貸款、最長貸款時長10年的限制。除此之外,可能還不通燃氣、不能使用民用水電,二次交易的時候,稅費也比70年產權的普通住宅要繁重得多。
不過存在即合理,40年產權的房子也有它的優勢,因為多數為公寓項目,面積小總價低,適合一些不需要落戶和學區的丁克一族、單身人士以及用來作為過渡住房的年輕人等群體。40年產權到期后,你依然需要重新申請土地使用權并繳納土地出讓金,且這個土地出讓金費用會比70年住宅性質的要高。